Rabu, Agustus 13,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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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高管腐败必须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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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塔拉通讯社讯)印度尼西亚国有企业部长埃里克·托希尔强调,即使腐败者并非国
家公职人员,也必须接受法律制裁。
埃里克此番表态是针对反腐败委员会可能失去对国企高管的逮捕和起诉权而作出的。
根据2025年2月24日生效的《2025年第1号国有企业法》,国企董事会被明确排除在“
国家公职人员”范畴之外。
“只要涉及腐败,无论是否属于国家公职人员,都必须严惩,这一点毋庸置疑。”埃里
克周一在雅加达表示。他透露,目前国有企业部正与反腐败委员会和检察机构共同商
讨国企领域反腐工作。
此外,国有企业部已赋予董事会新的监管和调查职能。“现行组织架构中,我们将副部
长级职位从三名增至五名,其中新增的职能就包括反腐败调查——这正是我们过去缺乏
专业经验的领域。”
争议焦点在于新法第9G条规定:“国企董事会、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属于国家公
职人员。”而根据现行法律,反腐败委员会的主要执法对象正是实施腐败犯罪的国家公
职人员。
此前,反腐败委员会发言人特萨·马哈迪卡·苏吉亚尔托表示,将深入研究新法中关于国
企高管非公职人员身份的条款影响:“需要从法律和执法层面评估该规定对反腐工作的
潜在冲击,同时响应总统普拉博沃关于杜绝财政漏洞的施政承诺。” (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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