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讯] – 印尼政府在针对欧盟对印尼生物柴油征收反补贴税(DS618争端)的贸易诉讼中获
得胜诉。
世界贸易组织(WTO)专家组于周五(8月22日)裁定,欧盟在多个关键方面实施的措施不符合
《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WTO ASCM)的规定。
印尼贸易部长布迪·桑托索于周一(8月25日)在雅加达发表声明表示,这一胜利证明印尼政府始
终遵守国际贸易规则,并未实施如欧盟所指控的扭曲贸易的政策。
“我们敦促欧盟立即撤销这些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反补贴税,”他表示。
布迪指出,WTO专家组在DS618争端中明确认定,欧盟委员会的反补贴税政策违反了WTO补贴
与反补贴协定。
欧盟委员会实施该反补贴税政策的理由是其认定印尼政府向生物柴油生产商提供了补贴。
欧盟委员会认为,这些补贴通过生物柴油原材料供应政策、出口税、出口征费以及为棕榈油行业
企业制定参考价格等方式提供,导致了价格扭曲。
此次审理DS618争端的WTO专家组由来自南非、墨西哥和比利时的代表组成。
布迪进一步详细说明了印尼在DS618争端中获胜的几个关键点。首先,WTO专家组驳回了欧盟关
于印尼政府指示企业以低价向生物柴油生产商销售棕榈油的论点。
欧盟委员会曾声称,印尼政府通过向棕榈油行业企业发出指示和命令的形式提供补贴,旨在以有
利于印尼生物柴油生产商的价格提供原材料。
其次,WTO专家组认定,印尼政府关于棕榈油出口税和征费的政策不能归类为补贴形式。
第三,WTO专家组指出,欧盟委员会未能证明印尼生物柴油出口对欧洲生物柴油生产商造成了实
质损害威胁。
此外,欧盟委员会被认为忽视了影响该地区生物柴油市场动态的其他因素。
“因此,WTO专家组认为欧盟对印尼生物柴油产品征收的反补贴税缺乏客观证据支持,”他表示。
与此同时,印尼贸易部秘书长伊西·卡里姆强调,印尼政府承诺继续与各方合作,确保贸易的公平
与平衡。
“我们希望欧盟尊重WTO的裁决,并立即采取必要措施调整其政策,以便印尼能够恢复对欧盟的
生物柴油出口业绩,”伊西表示。
伊西称贸易部将动用一切可用的外交和法律手段,确保此次在WTO层面的胜利能够得到欧盟的有
效落实。(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