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安塔拉通讯社)——印尼金融服务管理局(OJK)银行监管与发展部负责人英
达·伊拉玛迪尼(Indah Iramadhini)表示,OJK已为金融机构准备多项激励措施,旨在
简化并加速向中小微企业(UMKM)提供融资支持。
这些激励措施已纳入《2025年第19号金融服务管理局条例——关于便利中小微企业融
资获取》。主要内容是对金融机构运营要求进行部分放宽。
“例如对商业银行,我们提供激励,包括放宽‘即时审批’流程的准入条件,”英达周五在雅
加达表示。
她指出,商业银行若想获得“即时审批”资格,通常需满足三项条件:
- 在最新《风险管理实施质量评估》(KPMR)中获评1级或2级;
- 在最新《良好公司治理评估》(GCG)中获评1级或2级;
- 拥有充足的基础设施与信息技术管理系统。
但针对专门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商业银行,OJK仅要求满足第三项——即具备合格的信息
技术基础设施。
同样,人民经济银行(BPR)及伊斯兰人民经济银行(BPR Syariah)原本申请业务许
可需提交30个工作日的审批材料,包括至少12个月的商业目标或财务预测文件,以及
运营准备证明。
现在,OJK对此类机构提供放宽措施:
融资许可审批时间从3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
申请文件简化为仅需提交运营准备证明。
此外,英达表示,OJK还可为支持中小微企业领域的非银行金融机构(LKNB)放宽特
定要求,例如豁免最低2,000亿印尼盾的最低资本金要求。
对于不遵守该条例的金融机构,OJK将施以行政制裁,包括:
书面警告或书面训诫;
禁止发行新产品或开展新业务;
限制业务活动;
冻结特定业务;
降低金融机构健康评级。
“这些制裁可从最轻的书面警告,到限制业务活动等不同程度执行,”英达强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