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btu, Januari 17, 2026
Beranda国内新闻金融服务管理局为金融机构提供激励措施以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

金融服务管理局为金融机构提供激励措施以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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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加达(安塔拉通讯社)——印尼金融服务管理局(OJK)银行监管与发展部负责人英
达·伊拉玛迪尼(Indah Iramadhini)表示,OJK已为金融机构准备多项激励措施,旨在
简化并加速向中小微企业(UMKM)提供融资支持。
这些激励措施已纳入《2025年第19号金融服务管理局条例——关于便利中小微企业融
资获取》。主要内容是对金融机构运营要求进行部分放宽。
“例如对商业银行,我们提供激励,包括放宽‘即时审批’流程的准入条件,”英达周五在雅
加达表示。
她指出,商业银行若想获得“即时审批”资格,通常需满足三项条件:

  1. 在最新《风险管理实施质量评估》(KPMR)中获评1级或2级;
  2. 在最新《良好公司治理评估》(GCG)中获评1级或2级;
  3. 拥有充足的基础设施与信息技术管理系统。
    但针对专门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商业银行,OJK仅要求满足第三项——即具备合格的信息
    技术基础设施。
    同样,人民经济银行(BPR)及伊斯兰人民经济银行(BPR Syariah)原本申请业务许
    可需提交30个工作日的审批材料,包括至少12个月的商业目标或财务预测文件,以及
    运营准备证明。
    现在,OJK对此类机构提供放宽措施:
     融资许可审批时间从3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
     申请文件简化为仅需提交运营准备证明。
    此外,英达表示,OJK还可为支持中小微企业领域的非银行金融机构(LKNB)放宽特
    定要求,例如豁免最低2,000亿印尼盾的最低资本金要求。
    对于不遵守该条例的金融机构,OJK将施以行政制裁,包括:
     书面警告或书面训诫;
     禁止发行新产品或开展新业务;
     限制业务活动;
     冻结特定业务;

 降低金融机构健康评级。
“这些制裁可从最轻的书面警告,到限制业务活动等不同程度执行,”英达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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