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安塔拉社讯】——雅加达中区警方为确保印度尼西亚斗争民主党秘书长哈斯
托·克里斯蒂扬托涉嫌受贿及妨碍调查案的宣判庭审安全,已部署共计1658名联合警力
。
雅加达中区警察局长苏萨蒂约·普尔诺莫·康卓周五在雅加达表示,警方将采取人性化且
专业的方式执行安保任务。
他同时提醒集会群众应保持秩序,不得挑衅、不得对抗执法人员、不得焚烧废旧轮胎,
也不得破坏公共设施。
“我们呼吁集会参与者保持文明与秩序。警方将以人性化、专业的方式提供服务,但在
执行任务时也将保持坚定和严格。”他说道。
本次宣判庭审定于雅加达时间14:00,在雅加达中区法院一楼“穆罕默德·哈塔·阿里
”(Prof Dr M Hatta Ali)审判庭举行。
苏萨蒂约表示,此次安保行动共调动了来自大雅加达地区警察厅(Polda Metro
Jaya)、雅加达中区警方及下属派出所的1658名联合警力。
警力部署涵盖法院内部审判庭及外部区域,旨在保障前来表达意见的群众安全,并防范
可能发生的冲突。
警方同时呼吁公众在庭审期间尽量避开雅加达中区法院周边区域,以防交通拥堵。
据苏萨蒂约介绍,当天清晨已有多个团体陆续抵达现场。约07:00,来自雅加达特区人
民民主阵线(REPDEM DKI Jakarta)、雅加达中区与东区PDIP支部干部、 Bekasi市“
雄牛”组织(Banteng Kota Bekasi)、Cakra Buana行动队以及“爱国爱心社群
”(Komunitas Cinta Kasih Negeri)等团体已在法院正前方右侧区域举行集会。
当天09:00,民主抗争联盟(KARAM Demokrasi,包括“钢铁之矛”Bara Baja及正义之
友群体)也在同一地点举行类似活动。他们要求释放哈斯托·克里斯蒂扬托,并高呼“拯
救民主”(Save Demokrasi)口号。
与此同时,另有一批“关心民主学生联盟”(Aliansi Mahasiswa Peduli Demokrasi)则
支持雅加达中区法院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此外,“反腐败民间团体联盟”和“法律关注民众联盟”则敦促法官对哈斯托判处最严厉的
刑罚。
据悉,在这起涉嫌妨碍腐败调查及受贿案件中,检方对哈斯托提出判处7年监禁,并处
罚金6亿印尼盾的量刑建议。若未能缴纳罚金,则以6个月监禁作为替代刑罚(即“替代
刑”)。
哈斯托被指控在2019年至2024年期间,妨碍对涉及嫌疑人哈伦·马西库(Harun
Masiku)的腐败案件调查。
据指控,这位印尼斗争民主党(PDI-P)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长曾通过“民意之家
”(Rumah Aspirasi)看守人努尔·哈桑(Nur Hasan),指示哈伦·马西库在肃贪委员会
(KPK)对2017–2022年任期选举委员会(KPU)委员瓦胡·塞蒂awan(Wahyu
Setiawan)实施突击抓捕后,将其手机浸入水中销毁证据。
不仅如此,哈斯托还被指曾命令其助手古斯纳迪(Kusnadi)将另一部手机沉入水中,
以应对肃贪委员会可能采取的强制搜查措施。
除妨碍调查外,哈斯托还被指控与律师唐尼·特里·伊斯蒂戈玛(Donny Tri
Istiqomah)、曾因哈伦·马西库案被判刑的赛夫尔·巴赫里(Saeful Bahri)以及哈伦·马
西库本人共同向瓦胡·塞蒂awan行贿57,350新加坡元(约合6亿印尼盾),时间跨度为
2019至2020年。
检方认为,这笔款项的目的是促使瓦胡推动选举委员会(KPU)批准将南苏门答腊一区
当选议员里兹基·阿普里莉亚(Riezky Aprilia)的席位,变更为由哈伦·马西库接任。
因此,哈斯托面临触犯《1999年第31号反腐败罪行法》(经《2001年第20号法》修订
与补充)第21条,以及第5条第(1)款a项或第13条,并结合《刑法》第65条第(1)款、第
55条第(1)款第1项及第64条第(1)款的刑事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