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讯】总检察院将最高法院法律和司法研究与发展、教育和培训机构前主任渣洛夫·里扎尔(Zarof Ricar)列为洗钱案的嫌疑人。
2025年4月28日(周一),在雅加达总检察院,总检察院法律信息中心主任哈尔里(Harli Siregar)表示, 2025 年 4 月 10 日,总检察院已对有关人员进行了调查。在这方面,负责特殊犯罪案的副总检察长的调查人员也将渣洛夫·里扎尔指定为涉嫌洗钱案的嫌疑人。
此前,总检察院已将渣洛夫·里扎尔列为涉嫌恶意阴谋的嫌疑人,该案涉及处理被定罪的罗纳德·坦努尔 (Ronald Tannur) 的撤销案件。
哈尔里说,在调查洗钱案过程中,调查人员已努力阻止据称属于渣洛夫·里扎尔的各种资产。这样做是为了不转移属于渣洛夫·里扎尔的资产,其中一些资产使用了其家人的名字。调查人员已要求几个地方的土地局进行查封,包括在雅加达南区,西爪哇省德博市、廖内省北干巴鲁。
除了资产,调查人员还没收了与这起涉嫌洗钱案相关的各种物件。
哈尔里表示,此案的裁决是为了进一步追查渣洛夫·里扎尔据称在担任最高法院官员期间获得的 9150 亿盾和 51 公斤黄金的酬金的来源。
检察官指控渣洛夫·里扎尔在最高法院任职期间,以协助或承诺以价值 50 亿盾的金钱,向法官提供或承诺向法官提供某些东西,以及以价值 9150 亿盾的金钱和重达 51 公斤的黄金的形式收取酬金,以协助 2012-2022 年的案件管理。
据称,该协议是与罗纳德·坦努尔的法律顾问丽莎 (Lisa Rachmat)达成的,目的是在 2024 年以最高上诉级别贿赂最高法院苏西洛(Soesilo )案的首席大法官。
同时,渣洛夫·里扎尔收到的酬金包括价值 7107 万新加坡元的 1,000 新加坡元、面额为 56.7 亿盾的 10 万盾和 50,000 盾钞票、价值 139 万美元的 100 美元,以及价值 316,450 新加坡元的 1,000 新加坡元钞票、100 新加坡元和 50 新加坡元钞票。
此外,价值 46,200 欧元的 500 欧元、200 欧元和 100 欧元钞票;面值为 1,000 港元和 500 港元钞票,总值 267,500 港元;以及 999.9 件 100 克的纯金贵金属,以及重 100 克、重 46.9 公斤的安丹金条。
总检察院还查获 14 个棕色和白色信封,里面有外币和盾币、装有其他黄金贵金属的钱包、钻石证书和贵金属商店的收据。
渣洛夫·里扎尔的行为涉嫌违反第 6 条第 (1) 款 a 项或第 5 条第 (1) 款,以及第 12 B 条以及第 15 条1999 年第 31 号、第 18 条关于根除腐败犯罪法规,经 2001 年第 20 号修订法规和补充法规。(P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