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讯)印度尼西亚宪法法院(MK)敦促政府立即上传新颁布的《国有企业法》(BUMN法
),以便公众查阅。
这一要求由宪法法院副院长萨尔迪·伊斯拉(Saldi Isra)在周一于雅加达宪法法院全体法庭举行的
《国有企业法》司法审查后续听证会上提出。法律与人权部副部长爱德华·奥马尔·沙里夫·希亚里
耶(Edward Omar Sharif Hiariej)也出席了此次听证会。
萨尔迪表示:“爱迪先生(法律部副部长的昵称),请立即上传这部法律。我们已经找了三天了,
这里明明提到该法早已颁布,却一直未见公布。”
萨尔迪指出,政府有义务在总统签署颁布法律后立即上传相关法律文件。他表示,这关系到公民
的宪法权利。
“一旦经总统批准颁布,就必须予以公布,以完成立法程序的最后阶段。因此,请您立即采取行动
,爱迪教授,以便相关人士在认为自身宪法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机会行使这些权利,”他说。
在听证会上,爱迪首先解释称,此前的《国有企业法》即2025年第1号法律,已通过《国有企业
法第四次修正案》予以修订。
《国有企业法案》已于2025年10月2日获得人民代表委员会(DPR)通过。在总统批准后,该法
案正式成为2025年第16号《关于修订2003年第19号法律的第四次修正案的国有企业法》。
爱迪表示,本案申请人向宪法法院提出司法审查所质疑的条款,已在新的《国有企业法》中作出
修订。因此,政府认为申请人的诉求已失去审查对象。
“政府指出,申请人所请求审查的所有条款,均已在对2003年第19号法律的第四次修正案中予以
修订,并最终形成2025年第16号法律,”爱迪表示。
“因此,恳请尊敬的首席大法官及各位宪法法官考虑:鉴于2025年第16号法律——即对2003年第
19号法律的第四次修正案——已经颁布生效,本案(a quo案件)的诉讼请求已丧失标的物,”他
继续说道。
本次听证会涉及第38、43、44和80/PUU-XXIII/2025号案件。申请人此前对旧版《国有企业法
》(即2025年第1号法律)中的若干条款提出质疑。该案在人民代表委员会批准最新修订版《国
有企业法》之前,已在宪法法院审理中。(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