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讯] – 司法委员会(Komisi Yudisial)确认,2025年度最高法院(MA)法官及人权特别法
官候选人的遴选工作已根据可衡量的标准及评估指标完成。
司法委员会成员兼发言人穆克提·法贾尔·努尔·德瓦塔(Mukti Fajar Nur Dewata)在回应国会第三
委员会关于最高法院及人权特别法官候选人资格测试(fit and proper test)的全体会议时作出上
述声明。
“原则上,司法委员会已根据可衡量的标准和评估指标进行了遴选程序,最终向国会提交了16名最
优秀的最高法院及特别法官候选人,” 穆克提于周二(9月16日)在雅加达接受安塔拉通讯社采访
时表示。
在全体会议上,国会第三委员会批准了司法委员会提名的16人中的10人。
“国会进行了资格测试,仅通过了10人。这是国会的权限,” 他表示。
然而,司法委员会(KY)对议会仅批准三名特别人权法官候选人中的一人提出异议。
穆克提认为,若依据现行法规,这一决定缺乏效率。他解释说,根据关于人权法庭的2000年第26
号法律第33条第(2)款,审理侵犯人权案件的上诉小组由两名最高法院法官和三名特别法官组
成。此外,第33条第(3)款规定,最高法院特别法官的数量至少应为三名。
对此,司法委员会将等待最高法院的请求,以决定是否需要进行新的法官候选人遴选。”根据规定
,如果有最高法院的书面请求,司法委员会将进行最高法院法官和特别法官的遴选,” 穆克提说
。
司法委员会最初向国会(DPR)提名了13名最高法院法官候选人和3名特别人权法官候选人。国
会第三委员会随后于周二(9月9日)、周三(9月10日)、周四(9月11日)和周一(9月15日)
进行了资格测试。
在周二的全体会议上,印尼国会第三委员会批准了10人名单,包括9名最高法院法官和1名特别法
官。(Ry)
